办理地点及时间
办理时间:全年即可
申请条件
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城镇失业人员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残疾人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返乡农民工、留学回国人员、有创业能力的城乡妇女等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。
申请材料
1、申请人填写《小额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审批表》
2、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
3、担保人签订的反担保合同
4、借款人贷前调查表
5、借款人《就业与失业登记证》原件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
6、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
7、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
8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复印件、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
9、担保人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10、申请人一寸照片3张
办理流程
1、申请人前往经营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表
2、劳保协管员将材料送劳保所初审
3、劳保所进行复审后送区小额贷款中心审核
4、区小额贷款中心审核之后送银行经办机构审查复核
5、银行审核后发放贷款

